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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环境学院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于:2022-04-13 文章阅读数: 字体大小:[      ]

一、报考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笔试(满分300分)

1)外国语考试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详细考试通知详见研究生院主页;

2)专业课考试200分,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科目:环境工程学。420日上午9:40-11:40

面试(满分100分)

1)内容:自我介绍(学生可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自我介绍)、英语口语、专业课及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时间30分钟。

2)面试及格线:60分。面试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3)面试时间及地点420上午900-930,环B321

四、考试准备工作

1资格审核材料

考试阶段,我将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考生须在419日前将以下材料到南京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李老师收,89680620

1)身份证明复印件;

2)学位学历证明复印件;

3)准考证复印件;

4)考生在校学习电子成绩单或纸质成绩单复印件;

5)两份专家推荐信;

收到材料后会进行严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拟录取办法

1考生笔试成绩(满分3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相加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考生面试成绩须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经研究生院规定招生流程完成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考试违规处理

1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考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自行以音、视频等任何形式记录和传播考试内容、考试过程等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如有违规行为,视同作弊,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校生,通报所在学校,并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并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


八、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联系部门: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5-89680620 

 3)电子邮箱:qli@nju.edu.cn 

4)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大学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我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

O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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