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与水环境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南大-金源水处理联合实验室
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指南
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著名的环保公司,南京大学与建工金源成立了“南京大学-建工金源水处理联合实验室”为了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承担挑战性、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促进科技源头创新,特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与联合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探索性研究。
研究生创新课题实施滚动资助方式,年度资助额度5000-15000元,最多资助年限不超过2年,特别优秀者除外。重点资助南京大学在校注册的研究生从事水处理领域的研究开发工作。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的主要研发方向为:
1、饮用水安全保障及关键技术
2、工业废水处理技术与设备;
3、新型水处理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4、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水处理与水环境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南大-金源水处理联合实验室
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与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南京大学-建工金源水处理联合实验室设立的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面向南京大学在校研究生,重点资助从事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探索性研究提供研究。
第二条
本项基金根据具体情况将定期发布课题申请指南,接受课题申请。本年度基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
第三条
获得本项基金资助完成的研究成果,所有权归研究生所在单位所有,发表论文时必须署名“得到南京大学-金源水处理联合实验室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
二、 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第四条
申请本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的条件为:① 南京大学在读研究生、博士研究生;②南京大学在站博士后工作人员。
第五条
课题申请者须在本项基金申请指南范围内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南京大学-建工金源水处理联合实验室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填写好后加盖所在院系单位公章寄送本实验室。
第六条
在每年一度的联合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上审定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课题,确定基金资助金额。评定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并通知申请者。
第七条
获得基金的研究课题,从接到资助通知之日起开始执行,并与联合实验室签订课题合同。
第八条
基金资助课题基本期限单位为1年。签订合同计划任务书后5日内拨款60%。余款在消费结题并提交课题报告后确定拨款。
第九条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第十条
课题期满后,应向实验室提交研究课题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技术研究报告以及相关的原始材料。
三、 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课题基金一经批准,将按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确定的经费额度分次拨款,该款使用权归课题负责人使用。
第十二条
各项开支标准均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项开支应按时在实验室财务部门报账和结算,课题结束后,负责人应做出经费使用决算。
第十四条
基金开支范围:
(1)
野外采样、信息(资料收集、通信)等课题业务费;
(2)
实验材料、小型设备、化学试剂购置费、分析测试费;
(3)
课题调研、科研补助、差旅费(不含国际旅费)。
第十五条 获得基金资助研究生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南京大学-建工金源水处理联合实验室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字样,英文翻译统一为“Supported by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of Lab. of NJU & GS”。
第十六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南京大学-建工金源水处理联合实验室。
联系地址:南京大学环境学院(科学楼)
联 系 人:丁丽丽 博士
邮政编码:210093
电话:(025)83596781
E-mail: dinglili@nju.edu.cn